本課程重點如下:
1. 認識認識已國內法化之五個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與障礙者權利的關聯。
2. 了解政府在通過CRPD施行法後,該做哪些事?
3. 了解CRPD如何看待障礙者(立基於社會模式的人權模式)。
4. 認識CRPD定義的歧視類型(直接歧視、間接歧視、拒絕提供合理調整、對障礙者的騷擾、暴力與霸凌),以及多重歧視與交織性歧視。
5. 認識CRPD的包融式平等(inclusive equality):如何透過無障礙/可及性、合理性調整、積極平權措施等,積極促成障礙者平等有效充分參與社會。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教育背景包括心理、法律與公共衛生 (PhD)。自2009年開始推動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的在地實踐,包括參與建立與強化台灣人權報告的國際審查機制、倡議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成立,以及協調人權組織與障礙團體,協力完成多個人權公約的平行報告,確保國際審查的有效性。在CRPD方面,培力NGO工作者、律師、公務人員對CRPD之認識,並參與修法工作,倡議合理調整入法,並投入精神衛生法與民法監護制度的替代方案研究。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台灣於2009年通過兩公約施行法,開啟人權保障新頁。台灣民主與人權前輩黃文雄先生於同時號召40多位民間團體共同組成「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前身為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以監督政府落實人權義務。
人約盟是台灣獨有的人權報告國際審查模式的主要推手與構思者。人約盟除了是由民間重要人權團體組成的會員組織,也是非政府組織的合作平台。於2016-2017,人約盟集結80個民間團體完成三冊兩公約平行報告。2017則號召17個身心障礙團體與人權組織完成內容極為豐富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平行報告。人約盟另一重大任務則是推動符合巴黎原則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之成立。
- 【講義】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一堂課
- 【影片一】認識已國內法化之五個核心人權公約與障礙者權利的關聯
- 【影片二】通過CRPD施行法後,政府該做哪些事?
- 【影片三】CRPD:立基於社會模式之CRPD人權模式
- 【影片四】什麼是對障礙者的歧視
- 【影片五】融合式平等:如何促成障礙者平等有效充分參與社會(一)
- 【影片六】融合式平等:如何促成障礙者平等有效充分參與社會(二)